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锡林郭勒盟银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那仁乌拉矿区年采选66万吨钨铋银多金属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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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[2006]28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将《锡林郭勒盟银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那仁乌拉矿区年采选66万吨钨铋银多金属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》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:
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
于锡林郭勒盟镶黄旗东部,东与正镶白旗相邻,南与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相接。行政区划属于镶黄旗巴颜塔拉苏木管辖,距最近的嘎查那仁乌拉嘎查1km。地理坐标为东经:114°31′05″~114°32′42″,北纬:42°23′31″~42°25′1″。

本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。矿山分东、西两个采区,东采区开采Ⅲ矿段,西采区开采Ⅰ矿段 和Ⅱ矿段。东采区采用主井+副井开拓方式,上向水平分层充填采矿法采场占东采区资源储量比例约为90%,全面留矿嗣后尾砂充填采矿法采场占东采区资源储量比例约为10%。西采区采用竖井开拓方式,全部采用全面留矿嗣后尾砂充填采矿法。本项目年采矿石量为2000t/d,其中东采区为1700t/d,西采区为300t/d。矿山服务年限共19年,年工作330天。

选矿工艺为:破碎+一段闭路磨矿+浮选(铜精矿、铋精矿、铅精矿、锌精矿)+浮选(硫精矿)+重选(钨精矿)+精矿脱水。铅铋不作为单独的精矿产品,只作为一个混合精矿产品。银在铜铅锌浮选过程中富集在铜、铅、锌精矿中,铋在铅锌浮选过程中富集在铅、锌精矿中。混合浮选尾矿再选硫,最终尾矿再重选钨。本项目年选矿石量为2000t/d,其中一系列为1700t/d,二系列为300t/d。

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:2个主井、1个副井、3个回风井、1个粉矿回收井、1北回风平硐、井巷工程、废石场、尾矿库、选矿工业场地、办公生活区、进场道路、场内道路等。选矿工业场地内设1台SZL20-1.25-AⅡ型燃煤热水锅炉。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水循环利用、废气治理、噪声防治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。

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4.82hm2,其中永久占地119.12hm2,临时占地5.70hm2,占地类型均为草地。本项目建设工期2年,总投资为63465.8万元,环保投资约2491.5万元,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.93%。

 

二、污染排放情况及环境保护措施

废气:大气污染主要来自锅炉房烟气、尾矿库和运输道路扬尘。本项目矿石堆场、尾矿库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,尾矿库采用分区堆放、分区复垦等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。锅炉烟尘采区脱硫除尘措施。

废水: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生活污水、矿井涌水和选矿工业场地废水。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、绿化,矿井涌水用于井下采矿生产及选矿补水,选矿废水及尾矿回水全部回用于选矿车间,项目产生废水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。

噪声:噪声源主要来自采矿和选矿的生产设备和运输道路交通噪声。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,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噪声敏感点时减少鸣笛,限制车速等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。

固废:固废主要来自采矿废石、选矿尾砂、生活垃圾及锅炉灰渣。本项目废石部分用于填筑尾矿库二期坝,剩余堆存于废石场,尾矿砂部分存放于尾矿库中,部分通过尾矿充填站充填井下,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理。锅炉灰渣外售建筑材料生产单位综合利用。

生态:项目永久占地将改变原来的土地利用类型,采矿和选矿过程产生的扬尘对项目所在区的植被、动物有一定的影响。本项目对采矿和选矿工业场地空地进行绿化,尾矿分区及时复垦,剥离表土表层进行防护等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。
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

锡林郭勒盟银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那仁乌拉矿区年采选66万吨钨铋银多金属矿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;该项目的建成投产,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,充分发挥资源优势,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。本评价针对采选项目的生产特点,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,将工程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。此外,本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后,尾矿库的事故风险将降到最低程度。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,从环保角度而言,项目建设可行。
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

1、您认为本项目建设的有利方面和不利影响分别有那些?

2、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区域存在哪些环境污染问题?您认为本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整?本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如何?

3、您对本项目建设的什么建议和要求?

五、建设单位概况

建设单位:锡林郭勒盟银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
委托联系人:包静涛

电话:13847929955

六、评价单位概况

评价单位: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

通讯地址:包头市钢铁大街45号

联系电话/传真:0472—6966575

七、公众意见反馈

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。
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
 

锡林郭勒盟银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
2017年8月12日

2017年8月12日 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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